关于对崇阳大桥和崇阳三桥
实行交通管控的公告
因崇阳大桥、崇阳三桥被鉴定为四类桥梁,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7月31日起对崇阳大桥、崇阳三桥实行交通管控,禁止高度3米以上、宽度2.3米以上、总重量超过5吨的车辆通行。交通管控期间,请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可能给您带来的交通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崇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