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 雷艳、沈忱)对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县林业局等4家单位违规发放通讯费,局长被约谈并责问退回发放的补助;县文广局等3家单位违反政府釆购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因对排污监管不力,局长被诫勉谈话等。
这是崇阳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项整治“为官不为”的连环“杀手锏”。
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随着作风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有些党员、干部逐渐从遵守规矩异化成了无所作为,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有的消极倦怠、不思进取,在工作中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思想,整日里浑浑噩噩、消极度日,有的甚至提前为自己做出“与世无争,不宜为官”的定性;有的怕事躲事、明哲保身,在工作中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观点,生怕因为多做事而做错事,进而影响到自己的进步提高,于是他们就选择遇事躲着走、绕着走,以自以为最安全的方式寄希望于“坐热冷板凳”。
“这种现象虽然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却危害严重,长此以往,不仅会逐步抵消作风建设的正效应,而且对事业发展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崇阳县委书记杨良锋这样认为。
该县结合群众路线查摆出来的一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崇阳县委决定从8月下旬到今年年底,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门整治人浮于事、庸碌无为尤其是为官不为的行为,对中央八项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和县十六条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明察暗访,着重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焦点问题、影响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为官不为”行动将与推进发展有效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起落实、一并考核,特别是对部门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应付了事“懒”,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不求上进的“太平官”、“逍遥官”,严格进行问责,做到不换状态就换人,以良好的作风推动经济社会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针对机关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县监察局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迟缓“慢作为”的10家行政审批股长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对12家行政审批项目未及时进入政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分管局长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对文广局、移动公司、明春供水公司、电信公司、粮食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违纪行为,均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该县按照规定对73个县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3个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和限期整改。
据了解,专项治理采取群众监督、问卷调查、选优评差、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对政策法规、窗口收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今年以来,该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并立案14起,共对213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追责,对195名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约谈主职27人,15名干部受到组织处埋,31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