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基层检察机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方针。我们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自身反腐不手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扛稳抓牢做实“两个责任”,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二是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首先,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其次,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其三,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三是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要狠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努力以优良的作风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严惩违纪,加强检务督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违纪现象滋生蔓延。四是解决“两个责任”行动一致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用严的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二、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是要不断强化纪律作风。目标是“安”,全院及干警要安定有序,平安和谐。措施是“严”,政治纪律要严、工作纪律要严、生活纪律要严、廉政纪律要严、办案纪律要严。二是要不断强化工作作风。目标是“效”,要创先争优,取得实效。措施是“实”,要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三是要不断强化学风。目标是“升”, 要勤于学习,提升素能。四是要努力树立良好形象。目标是“优”,要通过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引导教育大家树立“底线”思维,筑牢廉政防线,让广大检察人员切实警醒起来,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纪,真正把纪律作为“高压线”挺在前面,不断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三、要以更加坚定的自觉,着力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办案程序,落实监督责任,以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切实纠正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和粗放执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各环节设置“隔离墙”、“高压线”,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权出轨的机会。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紧紧盯住职务犯罪侦查、批捕、公诉等重点部门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提醒提示规范办案,对司法办案实行同步监督,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强化检务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工作,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问题,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加强动态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检察人员暴露出的不守纪、不守规、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犯法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案件问题。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重点对车辆管理使用、上下班纪律、执法办案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并通过警示提醒、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坚持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对事又对人,对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决守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孙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