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崇阳网消息 记者 王细珍报道:5月16日,县长杭莺主持召开县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
县长杭莺、副县长石磊、石峰、郭正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正韶、人武部政委李维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王崇琳,县人大副主任雷献威,县政协副主席谭忠勇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县公安工作、原经协和计委下属公司企业改制工作、全县“6.02”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情况、灾毁耕地复垦工作、全县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调整有关情况、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关于全县公安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公安局围绕平安崇阳建设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命案必破、刑事打击、禁毒戒毒、打黄扫非、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调研、公安宣传等各项公安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县公安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了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体制机制、警务保障等因素局限,我县公安工作面临诸多制约,一是警力不足,警员老化、弱化严重;二是一些警种的经费出现缺口。
会议明确,同意招聘辅警,由县人社局会同公安局核定岗位,主要协助交通管理、巡逻防控和派出所等警种的辅助工作;批准设立崇阳县看守所卫生所,由县医院派驻医护人员。
二、关于原经协和计委下属公司企业改制工作
会议认为,原经协和计委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先后创办的10家经济实体,均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至2004年,10家公司(厂)全部停业,除华泰公司外,其余9家公司(厂)营业执照被吊销。由于企业歇业时,上述企业法人没有及时依照法律程序申请破产,更未申报职工安置方案,形成了职工未安置和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等遗留问题。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启动改制,参照崇阳县企业改制相关规定和2009年咸宁市企业改制办法规定,依法依程序实施改制工作。
三、关于全县“6.02”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和灾毁耕地复垦情况
会议认为,我县“6.02”特大洪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举全县之力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第一批灾毁工程项目已验收拨款,第二批灾毁工程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工程量核实。我县共申报灾毁补助项目2个,分为国土整治项目建设范围内及范围外。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乡镇、村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会议明确,原则同意灾毁农田项目实施初步方案,分步实施。
会议议定,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四、关于全县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调整有关情况
会议认为,自我县精准扶贫政策出台以来,在各级精准扶贫机构、驻村工作组和包保责任人共同努力下,各项扶贫政策逐步得到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遇到了贫困对象新增致贫原因、多种致贫原因等问题,导致出台的“五个一批”扶贫政策,不足以帮助贫困户按时脱贫。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2016年崇阳县“六个一批”扶贫政策和流程修订本(送审稿)》,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会议议定,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五、关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会议认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提倡就近就地,适应规模,实行“五靠近”;分散安置实行分散建房、插花等安置方式。
会议明确,原则通过《关于2015年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已建住房落实补助政策的意见(送审稿)》和《崇阳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送审稿)》。
会议议定,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