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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富)家垅红军壁标

来源:崇阳县史志研究中心    日期:2025/5/8 9:37:45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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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富)家垅红军壁标


傅(富)家垅红军壁标位于崇阳县金塘镇林家村二组傅(富)家垅。
土地革命战争年代,红16军是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主力红军,其前身为湘鄂赣边界独立16师。1930年9月,红三军团第2次攻打长沙之前将独立16师扩充为红16军,辖第7师、第9师。1931年1月下旬,红16军避开敌人主力由湖南平江进入江西,连克宜丰、万载、上高、高安等县。至此,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取得了第1次反“围剿”斗争的胜利。2月,红16军游击于湖南平江、浏阳等县及湖北通城、崇阳边境地区;3月初,乘敌调防之机回师江西,攻克铜鼓县城。
红16军第7师、第9师游击于鄂赣两省交界的崇阳大源(今崇阳县金塘镇)期间,在当地大力进行政治宣传,号召打土豪、分田地,建立工农武装。刷写在金塘镇林家村二组傅(富)家垅林福礼家墙壁上的红军标语,用白石灰涂抹,竖横墨书正楷字,共8条,占墙面高1.8米、宽2.3米;署名为中共红16军7师指挥部。壁标具体条文如下:
一、大源群众不要跟着团匪逃跑;
二、大源群众不要替团匪守卫放哨;
三、大源群众要想有饭吃有衣穿只有打土豪分田地;
四、大源群众要想度过春荒只有开仓分粮实行吃大户;
五、受过团匪拘打的工农群众要向团匪报仇只有替红军带路消灭团匪;
六、团丁拖枪来投者重赏;
七、解散民团守望队成立赤卫队;
八、消灭民团武装工农。
傅(富)家垅红军壁标于1986年列为崇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注:方框内的字因年代久远已模糊,现根据上下文内容及壁标形成的时代背景推测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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